城区一位个体户来电询问:北方一家客商向我订购一种湖北名酒,我找到酒厂后他们也同意供货,但要先交订金三个月后才能提货,我听说该酒供不应求,酒厂经常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供货,怎样才能既做成这笔生意又保证订金的安全?
回复: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湖北竟成律师事务所陈喻伟律师。陈律师指出,这位读者可以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在与酒厂订立书面购销合同时设立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这位读者可在订货合同中向酒厂给付订货金额20%以内的款项作为定金,酒厂按期供货则定金可冲抵货款,如酒厂不按期供货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同时,这位读者可在订货合同中与酒厂协商订立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或者直接约定违约金数额。如果酒厂违约,这位读者可以选择定金或违约金中一个数额较高者向酒厂索赔。同时采用这两种方式应当可以督促酒厂依约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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