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
( 200 )鄂 律经顾教字第 号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本所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乙方律师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 、就甲方教育管理方面的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提供法律依据; 2 、审查甲方在教育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有关法律事务和规章制度; 3、办理甲方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4、办理甲方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及各类复议和听证; 5、提供与甲方有关的法律信息; 6、协助甲方对教师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训。
三、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认真履行职责。
四、乙方律师受甲方委托办理上述法律事务时,享有如下权利:
1、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甲方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的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 、受邀列席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甲方会议; 4 、获得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 和便利。
五、甲方缴纳顾问费的方式为: 1、顾问费 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全额缴纳; 2、乙方律师受托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重大非诉讼法律活动,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协商收取代理费。 3 、甲方应另行负担法律顾问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支付的交通、差旅费、打字复印等必须开支的相关费用。
六、甲、乙双方商定法律顾问办公方式采取下列方式:
1、每 到甲方定期办公。 2、甲方有事随时联系。
七、为便于甲方统一管理,甲方确定________(部门或个人) 为甲方的法律顾问联系人。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本合同,双方应另行协商。
九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到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