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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家岗区政协开展居民住房保障专题调研
【来源:本站原创】【加入时间:4月29日】
 

2009年初,政协伍家岗区委员会按照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发展”的工作要求开展了辖区困难居民住房情况调研活动。区政协对此次调研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民生、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载体和任务纳入2009年工作要点。先后对伍家区城区居民中的无房和住房困难的情况,我市解决住房问题有关保障政策和执行情况以及国家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中规定:“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之实施情况等进行了专题调研。

428,区政协组织调研组成员、部分区政协委员、区机关干部、部分社区干部召开了以“加强和改进住房保障工作,推进建设和谐新伍家”为主题的辖区困难居民住房情况调研工作会议,区政协李国兴主席、谭雪桥副主席、吴承喜秘书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伍家区住房保障工作现存在如下问题:一、现行居民住房保障政策宣传有些不到位,目前我市城区符合享受廉租住房补贴的家庭约有3355户,而实际享受并领取廉租住房补贴的不到1400户;二、商品房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市场供应量大,但销量并不大;三、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对象多为中低收入家庭,对于他们的社区和物业管理成了当前新的难点。调研组中唯一的法律专家、湖北诚昌律师事务所陈喻伟主任建议:一、应当加强新建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是现代小区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针对困难群众因经济困难无法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情况,应把困难群众比较集中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小区物业管理费用考虑由财政拨款方式支付;二、应当加强新建城区的社区组织建设和管理。随着我市城区的东扩,大量居民区的新建以及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小区的增加,原有社区内居民人数大量增加,原有社区工作量大幅增加造成各项常规工作都难以难完成。应当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城市建设实际情况,加强新建居民小区的社区居委会建设。

区政协李国兴主席指出,将在初步调研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市、区两级党委、政协和政协组织,以促进伍家岗区保民生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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