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人民检察院直接依靠群众实施法律监督的一项检察业务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能部门之一。控告申诉不仅是检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要渠道,也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就规范控、申接待下发文件,要求在接待工作中切实贯彻规范、文明、理性、平和的执法理念,把控申窗口变为疏解民怨、化解矛盾的大舞台。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热潮中,各地检察机关将检察窗口前移,通过建立法律服务站、检察联络室、派驻检察室等形式,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社区,现场受理申诉、控告,打造老百姓身边的“微型检察院”。多年以来,我市检察院通过建立举报中心、设置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平台等措施、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等为群众申诉、控告举报行为及公众了解检察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自2009年11月,市检察院迁址至伍家岗区城郊结合部新办公地点,原白龙岗办公地点改为经营式酒店,我市主城区缺少一个交通便利,群众熟悉的检察机关申诉、控告窗口。因此,我们建议市人民检察院:
在白龙岗原办公地址一楼专门设立一处控告、申诉接待点及专门的举报信箱,安排专人值班,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及犯案人员自首,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对该控告、申诉点的设立及工作时间、方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以加强我市检察工作内引外连,整体联动,在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
以上建议供决策参考。
建 议 人:陈喻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