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上午9:00,中共宜昌市委、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共同在点军区联棚小学举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国斌宣布仪式启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康年、市政府副市长张鹏、市政协副主席王仁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雷涌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等市领导出席活动并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省“法治建设示范点”、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全市“法治建设示范点”授牌,向点军区十所小学赠送了普法图书。
市区两级普法办和各单位在现场布置展牌、发放宣传资料展示我市法治建设成果、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市律协副会长、湖北诚昌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喻伟参加宪法宣传活动。
附:背景阅读:
宪法被称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就是说,国家各项权力必须在宪法的轨道上运行。从制定宪法到落实宪法,从尊重宪法到遵从宪法,宪法在公众心中的分量,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的质量。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1982年12月4日,中国现行宪法正式颁布实施,国家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