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经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竞争加摇号,湖北诚昌律师事务所被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指定担任长阳新首钢矿业有限公司企业破产重整案管理人。诚昌所主任陈喻伟、党支部书记陈喆组织律师组成长阳新首钢公司企业破产重整案管理人团队,依法开展该企业破产重整工作。
12月7日,陈喆律师带队赴长阳县火烧坪镇,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监督下,火烧坪乡政府的协助下现场接管新首钢公司,启动破产重整工作。
长阳新首钢公司由首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09月25日设立。注册资金5,000万元。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经营范围包括:铁矿开发、投资、加工、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金属矿及制品、非金属矿及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钢材、铁合金销售;矿产品开采咨询服务;生产制造咨询服务;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不含危险废物、进口废物、医疗废物及其他需要专项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