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监会9月27日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对商业性房地产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规定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昨日,记者走访城区多家商业银行了解到,该项新规定都已开始执行。
按照《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但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
记者从中国建设银行三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等银行了解到,10月初,他们就接到总行通知,并于9月末10月初陆续开始执行。据农业银行三峡分行业务部王炜介绍,农行对第二套房子银行贷款利率提高的同时,原本享受贷款利率85%的优惠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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