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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二: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的提案
【来源:本站原创】【加入时间:5月20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第五届二次会议提案)
  据统计,在西陵辖区内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占到全部刑事案件的四分之一左右。2000年破获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281起,其中因情节严重逮捕23人,判刑18人;2001年破获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298起,其中因情节严重逮捕42人,判刑38人;2002年破获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307起,其中因情节严重逮捕47人,判刑41人。
  目前西陵辖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有几方面的特点:一、数量逐年增加。犯罪数量、受刑事处分的人数和在校学生犯罪数量均逐年增加;二、低龄化趋势。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一般从8-12岁开始有劣迹,13-17岁(初中、中技学生所占比重最大)为犯罪高峰;三、犯罪成员缺少家庭和学校关爱。在2004年的一起涉及10人的犯罪案件中,有8名未成年人来自残缺家庭,他们自述从小缺少关爱;四、犯罪动机简单。绝大多数未成年犯罪分子从不知道违法和犯罪的界线,更不懂犯罪之后会受到什么处罚,只是出于盲从或临时起意而犯罪。
可见一方面因为我们的社会处于转轨变型期间,社会环境对青少年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我们也还存在着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还有不足的问题。未成年人是我们社会主义事业未来的接班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与犯罪预防是一件事物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因此,我们建议由教育局牵头,司法机关与各社区居委会配合,进一步加强我区未成年人的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具体建议如下:
一、在全区学校每学期(年)开学时,由区教育局对教师开展禁止体罚学生和对帮助后进生和家庭残缺学生的教育,使教师掌握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的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的基本法律知识,加强教师关爱意识。
二、由区教育局安排全区小学从三年级起对学生和家长以人手一张告知书的形式,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普法宣传,特别是对其中规定的未成年人十三种不良行为的宣传教育,以期使学生及早形成正确的是非观。
三、由区教育局安排全区初中从一年级起对学生和家长以人手一张告知书的形式,开展《刑法》的普法宣传,特别是重点宣传:1、未成年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八种严重犯罪;2、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及处罚。以期使学生及早形成正确的基本法律意识,避免因无知而触犯刑法。
四、由区教育局督促全区所有中、小学在司法机关或大学院校中聘请法制副校长或宣传员,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五、由区司法局对社区居委会的治保委员普遍进行一次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的,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的普法教育,以后新上岗的治保委员在上岗前应当先培训后上岗。治保委员应当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注意社区内的未成人不良行为动态,加强犯罪预防工作。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的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关系到我区未来的发展,必须通过教育部门、司法机关、社区居委会和每个家庭共同长期不懈的努力,才能取得实效。
以上提案供参考。
                                  提案人:陈喻伟等5人
                    时 间:2005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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