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 东 会 决 议(一)
时 间:
地 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人数:
实际到会股东人数:
股东股额:
万元 出资比例 60%
万元 出资比例 20%
万元 出资比例 10%
万元 出资比例 10%
会议以何种方式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书面通知。
会议决议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年 月 日 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 100% 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 100%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与该决议内容相应的已有会议记录,并已形成会议纪要,参加会议的股东已在会议纪要上签字并盖章):
同意股东 将各自所持股份(总计 45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30% )依法转让给 股东 ,并依法修改公司章程。
新股东从 之日起行使股东权利。
到会股东签字:
宜昌市 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