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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东 会 决 议(一)
【来源:本站原创】【加入时间:5月20日】

股 东 会 决 议(一)

  时 间:

  地 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人数:

  实际到会股东人数:

  股东股额:

    万元 出资比例 60%

    万元 出资比例 20%

    万元 出资比例 10%

    万元 出资比例 10%

  会议以何种方式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书面通知。

  会议决议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年   月  日 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 100% 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 100%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与该决议内容相应的已有会议记录,并已形成会议纪要,参加会议的股东已在会议纪要上签字并盖章):

  同意股东 将各自所持股份(总计 45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30% )依法转让给    股东 ,并依法修改公司章程。

  新股东从    之日起行使股东权利。

  到会股东签字:

                        宜昌市  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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